社團法人臺灣防災教育協會 防火管理人初,複訓講習訓練班簡章
開課依據:
(一)消防法第十三條、第四十條及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。
(二)內政部「推動防火管理制度及計劃」。
(三)無學歷資格等限制.
開課目的:
(一)配合政府最新消防法令規定,落實消防法,強化防火安全管理制度。
(二)提昇事業單位防火管理人消防專業知識、激勵消防專業精神,落實消防防護計劃及其他防火管理事宜,以確保公共安全。
(三)增進全民消防常識與防火知能,建立全民防災共識,保障生命與財產之安全。
辦理單位:
(一)主管機關:內政部消防署。
(二)訓練機關:社團法人臺灣防災教育協會。
訓練時間:
◎初訓為12小時,複訓為6小時
預定開課班別 | 預定開課日期 | 上課地點 |
防火管理人 複訓班 | 113.09.12、共計6小時 | 台北市建國南路二段231號 (文化大學推廣部) |
防火管理人 初訓班 | 113.09.19/20、共計12小時 | 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68號(桃園市南區青少年活動中心) |
防火管理人 複訓班 | 113.09.20共計6小時 下午(12:30~18:30) | 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68號(桃園市南區青少年活動中心) |
防火管理人 初訓班 | 113.09.23/24、共計12小時 | 台北市建國南路二段231號 (文化大學推廣部) |